我很少這麼粗心的~~~
因為工作性質的特殊,
任何的e-mail,不管是關於報價,schedule,或是spec,
都是屬於"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的重大承諾,
絕對不容許反悔與跳票的,
因此,在回e-mail時,我總是相當的謹慎,
特別重要的mail,我甚至會反覆的檢查,
直到確定無誤,才非常慎重的寄了出去~~~
但是這次,我卻意外的犯了一個其實也說不上是太嚴重的疏忽,
但是,糗就糗在,收信人是某某公司的CEO,
因此,這種小疏忽就因為對方身分的關係,
突然被放大到一種連我自己都覺得相當汗顏的程度
只能說,科技太進步,有時也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有在用Microsoft Outlook的人都知道,
這個工具可聰明的很,
只要你在收信人欄位輸入前一兩個字母,
它馬上就會根據你寄給對方信件的次數頻率,
自動篩選出幾個最有可能的人名
這個功能,坦白說,還真替人節省不少時間,
我不必再從通訊錄上去搜尋人名,
也不必再拿著名片,傻呼呼的一字一字key in,
有了這種自動辨別的功能,
哪怕是一長串的收件人,都可以讓你在須臾之間完成輸入~~~
但是,科技的便利,其實是一刃兩面,
在方便的同時,
若是你稍微大意,忘了在寄出前再次檢查,
很有可能,你原本要寄給A君的信,
因為科技的錯亂,一不小心就寄給a君了
本人我,剛好就是這種科技便利下的受害者~~~
怪就怪在我們的PM,什麼名字不取,
偏偏叫了一個跟客戶CEO一模一樣的英文名字,
上星期五下午,我趕著發信通知內部關於IC投產的訊息,
一時手忙腳亂,
就把要寄給Tony Chiang的信,寄到Tony Tsao那裡去了,
而這位Tony Tsao,好死不死,剛好就是客戶公司的CEO~~~
信一寄出去,我馬上就哀嚎了起來,
因為,在我手指按下滑鼠的那一刻,
我才瞄見了那個錯誤的收件人,
而這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
我試圖使用Outlook的"RECALL"功能,來召回這封信,
但是有鑒於之前在W公司的經驗,
我心裡老早就有底=>這個功能根本形同虛設,
成功率說不定連1%都不到,
於是,我一邊使用著RECALL,一邊還是懊惱著我方才的疏忽
掙扎了許久,我決定用最負責任的態度來善後我的疏忽,
仗著這位CEO對我的印象還算不錯,
所以我認為,勇敢的承認錯誤並且道歉,其實是最負責的做法,
於是,我趕緊寫了一封e-mail給這位CEO,
向他表達我有多麼抱歉於把他放在我們內部討論的mail loop當中,
我希望他不要訝異於收到前一封莫名其妙的信,
並懇請他不要介意我那千百年才發生一次的錯誤
幸好,我的直覺是對的,
這位CEO向來對我就很nice,
信寄出去不到一分鐘,他的回信就來了,
"It is ok and happy to receive mail from lovely lady. cheers! ",
這是他的回覆,
著實讓我大大鬆了一口氣~~~
有了這次的教訓,
以後我絕對要更加小心,
幸好這次誤寄給對方CEO的mail,主旨是在討論他們公司的配貨問題,
萬一我把A客戶的資訊,誤寄給了B客戶的CEO,
這個"包",可就真的無法收拾了~~~
唉,人在職場,如履薄冰啊~~~
- May 24 Sun 2009 00:38
同名不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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