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跟一家客戶談合約,
雙方對於合約內容都有所堅持,
客戶堅持要直接跟我們法務對話,
但咱家法務又大牌的很,堅持不親上火線,
於是這個斡旋以及協調的重擔就落到了我身上...

今天下午,我花了好幾個小時在這份合約上,
首先我先把客戶的版本仔細閱讀一次,
這樣才能充分了解客戶的concern與期待,
接下來我又把法務針對客戶的版本所做的修正一字不漏的爬完,
這樣我才能知道到底為什麼法務堅持不放行,
兩種版本都看過之後,
我直接拿起電話撥給法務,
大膽地要求與他立即go through所有的條款

幸好我跟這個法務也算有一點交情(唉,在這個社會,交情真的很重要哪,有交情好辦事哪~~),
他非常nice地回答我所有愚蠢的問題,
終於,在他苦口婆心的講解之下,
我似乎有點開竅了,
我好像突然能夠理解兩方立場的不同與矛盾的論述

好了,理解是一回事,
接下來的任務才是困難之處,
我必須想辦法用我的融會貫通來讓客戶接受我們的觀點,
唉!好不容易才看完那些艱澀如天書的文字,
這下我還得想辦法把那些天書用英文完整地翻譯出來,
我開始擔心起我那非常不足的法律用語詞彙了...

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
於是,在台灣的半夜12點,美國西岸的早上9點,
我準時地撥打了那通電話,
我在心裡暗自祈禱,等會自己可不要結巴或是語無倫次才好,
"Plan for the worst. Hope for the worst"(正常人是hope for the best),
真可說是我當時的寫照啊...

沒想到我這招"plan for the worst"還真的奏效了,
因為在心裡早已模擬好各式各樣悽慘的情境,
(例如我的英文解釋不夠力道,或是我的陳述立場完全不被對方認同),
所以,當事情出現任何一絲轉機時,
我整個人就像撿到寶似的,開心的想要大聲尖叫起來

電話一接通,我馬上切中要領地告訴客戶,
雙方的歧見乃是源於對於這份合約的認知,
我們認為這是NDA,而他們卻認為這是software license,
在我blablabla講了一堆之後
(雖然Skype訊號很差,我也不確定到底客戶有沒有把我的每一個字都聽了進去),
沒想到對方居然輕易妥協了,
他同意我們應該分成兩份獨立的合約來處理,
而他也會跟他們法務再次進行溝通...

我的天啊,這個人也太好說話了吧,
一切,居然出乎意料地順利,
害我先前還緊張兮兮地,連洗澡也不能專心,
居然失魂落魄到把洗面乳當成卸妝乳來用...

這招"做好最壞的打算"真是太好用了,
凡事都先想著最差的處境,
那麼,只要事情出現一絲轉機或是相對順利的時候,
你就會覺得這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反正,再差也不會差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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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聽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